3.拥有1套住房但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成;
4.第三套住房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3·21限价令”
2017年3月21日,在多城调控加码的大环境下,东莞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通知》,对于东莞土地供应、房价备案管理、限购限贷政策做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其中“加强房价备案管理”最受关注,东莞政府明令:
1.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无合理说明,其申报价格不得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
3.29细则要求,首次备案高于前三个月当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20%的,须提交备案价格申报说明。
2.对同一套房屋,开发企业调高备案价格幅度不可超过本通知实施前最后一次备案价格的5%(含)。
3.调高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延长至90天;调低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延长至90天。
“4.10政策”
2017年4月10日,东莞市政府楼市调控再次升级,要求外地户籍首套房需1年社保限,2套需2年社保,所有新购住房满2年后方可转让。
珠三角城市群2017置业门槛汇总
广州:
● 穗籍单身1套,家庭2套;非穗籍1套,需5年社保
● 买房、赠与满2年才可转让、析产
● 个人禁买公寓等商服产品
● 结清买二套首付5成,未清7成
深圳:
● 深籍单身1套,家庭2套;非深籍1套,需5年社保
● 无房有贷首付5成
● 二套首付7成
佛山:
● 11镇街限购,佛籍2套;非佛籍1套,需1年社保
东莞:
● 限购2套,非莞籍1套需1年社保,2套需2年社保
● 新房备案价上调幅度不得高于5%
● 新购住房满2年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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