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的楼市市场上,充斥着各种各样巧立名目的“商改住”产品,以至于在后来整改的时候,市场一片哀嚎。“商改住”一度让人觉得,不是什么好事!
7月16日,广州突发新政,《广州市商业、商务办公等存量用房改造租赁住房工作指导意见》新鲜出炉,被业内称为“商改住”新政落地。其核心内容主要有三点:
1、推进“商改住”政策,即允许部分商、办类型物业在产权性质不改变的基础上,改造成住宅功能;
2、用户的水、电、气价格也按住宅收费标准;
3、只能用于出租,不能销售。
“商改住”或为“商改租”
其实,“商改住”并非什么新鲜事,此前就已经有部分城市在实质性的推行,比如佛山。广州本身也在2017年印发过一个相关的通知,这次的新政可以说是上一轮的延续。
《意见》指出,改建租赁住房,项目办理初始登记时应当整体确权登记(只办理一个权属证)、整体转让,不得分拆确权、分拆转让、分拆抵押、分割销售,原土地使用年限、用地性质和建设量不变。
同时,意见要求,改建后的租赁住房应当具备良好的卫生、通风和采光等居住条件,符合环保、卫生部门的专业要求。对于目前处于“低谷”之中的长租公寓行业来说,此项政策颇受欢迎。
不过,对于这一次的政策,不少专家认为叫“商改租”可能更为贴切一些,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存量商业用房的出路。
因为在一二线的不少城市里,有着大量的商业闲置甚至是烂尾楼。将这部分房源改造成出租房源的话,一方面有利于缓解租赁房源的短缺,另一方面也能减少资源浪费。
不过,由于此轮新政要求“整体确权”,即要以栋或相对独立部分为单位来改进。在目前的市场中,只能是销售之前、产权未分割之前的房源才能享受到这一利好。这种增量对于租赁市场而言,上市量并不大,因此对市场的影响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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