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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开通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拓展服务渠道

来源:房掌柜  整理 哈尔滨房掌柜  2018-10-12 09:29:00
[摘要]日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系统研发、数据对接、运行测试后,正式开通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哈市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行业分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系统研发、数据对接、运行测试后,正式开通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哈市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行业分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哈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只要签订《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协议书》,市中心将每月按照协议约定日期和额度,自动为职工及共同还款人提取公积金,直接划转到约定银行卡中,用于偿还住房贷款,实现了职工提取公积金还贷不再“跑腿”。

  凡是在哈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有尚未还清商业住房贷款的市中心缴存职工,均可申请按月自动提取公积金;凡是在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农垦分中心、电力分中心、铁路分中心有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市中心缴存职工,均可申请按月自动提取公积金。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加强与哈市商业银行的合作,继续扩大商贷按月委托业务银行覆盖面。同时,不断简化办理手续,拓展服务渠道,使更多公积金缴存职工享用到制度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办理方式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近期还款票据、银行卡(如申请人是借款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到市中心办事处签订《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协议书》,市中心每月按照协议约定日期和额度,自动为签约职工提取公积金,直接划转到约定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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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10日下发通知称,将牵头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情况开展督察,并起草形成督察报告,于11月底上报。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9月30日印发并实施的《落户方案》要求,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落实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等政策,建立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支持缴存人异地使用。

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个人住房长期储蓄资金,与养老、医疗等社保公共账户管理方式不同,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悉数进入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专项用于住房,是每个人拥有的实实在在的“私房钱”。

距离《落户方案》发布实施已经过去两年时间,公积金政策方面的推进工作进展如何?有多少农业转移人口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了?公积金提取变得更为方便了吗?缴存人可以异地使用了吗?

对于这些问题,住建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已经有了一些数据。

报告显示,2017年公积金新开户职工中,农村转移人口及新毕业大学生等新市民966.28万人。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日益增强,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工作的呼声越来越多。

为方便缴存职工跨区域就业,2017年7月建成并开通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截至2017年末,各地通过平台共办结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19万笔、54.1亿元。

因利率较商业贷款低,不少居民购买住房倾向于采用公积金贷款,但以前多局限在只能在缴存地进行购房贷款。也就是说,如果一人只在北京缴存过公积金,那么在外地城市购房可能就无法享受公积金贷款。

按照官方定义,异地贷款指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用本市资金为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以及用本市资金为在外地购房的本市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过去几年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异地使用也开始逐渐放宽。

按照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2016年发放公积金异地贷款14.74万笔、512.00亿元;2016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1003.39亿元,余额810.77亿元。

2017年,共发放公积金异地贷款14.38万笔、492.41亿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54.24万笔、1635.18亿元,余额1289.73亿元。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近两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出台政策,适当放宽了提取要求,为缴存职工提供便利。

但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有的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黑色产业链”,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

针对上述新问题,2018年5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和公安部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

四部委要求,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房掌柜整理来自哈尔滨日报、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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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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