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消息,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自3月11日起,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禁止预售商品房转让,禁止阴阳合同,2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同时暂停向购买第3套房以及上的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指出,此次升级楼市调控政策,旨在紧紧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大起大落,具体措施为:
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时需向住建部门报备商品房房源和价格,并严格按照“一房一价”进行销售。住建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商品房在售项目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专项检查工作,对未按要求公示房源和价格的开发企业从严从重处罚。
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住建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对房地产企业和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建立全市房地产销售信息每日统计报告制度,严禁开发企业与客户签订“阴阳合同”。
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在三亚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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